當兵的時候你的身分會從民人變成軍人,因此,你會多出一些要注意的規定,這些規矩雖然很麻煩,但如果不小心觸犯了會更麻煩,因為在台灣,軍人的地位說實話不是很高,很多本來只是小事情,卻會被媒體、民眾放大檢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軍人這個身分代表你犯下的任何過失都將優先適用軍刑法而非一般民、刑法(軍刑法的刑責更重),因此遵守這些規定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

  1. 不要脫離部隊掌握:什麼是脫離部隊掌握?就是在點人數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你跑去哪,即便你可能只是去上個廁所,但只要找不到你,你回來就等著被幹譙一頓;還有一個就是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比如別人在上課你卻被抓到在販賣機投飲料之類的,這類行為在軍隊中是相當嚴重的過失。
  2. 不要頂撞長官:軍隊是一個階級觀念很重的地方,而現在我們這些常備役士兵都是二兵基本上除了其他新兵以外都是長官,你可以不喜歡甚至討厭某個長官,最多去找更上面的長官告狀,但你絕對不要跟他硬頂,因為不管對錯,先倒楣的一定是你。
  3. 在外不要去容易跟人起衝突的地方:如我前面所說,軍人這個身分很麻煩,就像當時我在軍中長官說的,即使你是自衛反擊,隔天新聞上不會是某某地方發生鬥毆事件,而是「陸軍某某官兵於某地聚眾鬥毆」,怎麼誇張怎麼寫,大家都是台灣人應該深有體會。
  4. 酒駕:軍人沒有酒測值低於多少這種規定,軍人的酒測值只能且必須=0,也就是說,連吃飯吃到含有酒精的都不行,而且罰則很重,志願役的是革職查辦;常備役好像是關禁閉幾天的樣子。
  5. 不要越級回報:甚麼是越級回報?最常見的就是所謂的1985專線,1985是直連國防部的,在1985接到投訴之後會一層層往下傳->陸軍司令部->旅級->營級->連級->班長,看出甚麼了嗎?
    ....................................(讓你想一下)....................................
    對,最後還是你的班長幫你解決問題,1985唯一的功用就是延後了處理的時間,順便把你的班長惹火,當時我的長官就說以前發生過很好笑的事,當時,可能因為故障之類的原因,洗澡沒熱水,但是他們沒有跟班長說,而是直接撥了1985,於是命令一層層下來已經過了好幾天,而這幾天中他們依然沒有熱水可以洗,那到底何必做這種白癡行為?

 

回兵役三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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